《老子(道德經(jīng))——學悟有得》第二章
【原文】天下皆知美之為美,斯惡矣;皆知善之為善,斯不善矣。 故有無相生,難易相成,長短相形,高下相盈①,音聲相和,前后相隨。是以圣人②處無為③之事,行不言④之教。萬物作焉而不辭⑤,生而不有,為而不恃⑥,功成而弗居。夫唯弗居,是以不去。
【注解】
①盈:圓滿,此處引申為相互充實而互補。
②圣人:是指品德和智慧極高的人,本書是指有道之人!笆ト恕笔堑兰易罡叩睦硐肴宋,與儒家的“圣人”無論在人格形象方面,或是對政治,人生和宇宙的觀點方面均不相同。
③無為:道家所指清靜虛無,順其自然,即“不妄為”,而非無所作為!
④言:此處是指說教。不言:是指“不妄言”!靶胁谎灾獭笔侵敢陨碜鲃t,不對他人指手畫腳地說教。
⑤辭:推辭。此句為通行版本。另有版本為“萬物作而弗始”。老子要人們的行為效仿大自然,而大自然的美德就是“作而不辭”;而不應是“作而弗始”。
⑥恃:依賴、依仗。
【譯文】
天下人都知道美之所以是美,這是由于有丑與它相比較;都知道善之所以是善,這是由于有惡與它相比較。因此,有與無相互生成,難與易相互促成,長與短相互比較,高與下相互補充,音與聲相互和應,前與后相互追隨。所以,有道之人處世是遵照自然的規(guī)律,用身體力行的不言之教作為榜樣。順應萬物自行生長而不辭勞苦,生養(yǎng)萬物而不據(jù)為己有,為萬物盡力而不思圖報,大功告成而不自居。正因為有功而不居功,所以,他的功績永遠不會失去。
【學悟有得】
本章老子主要從認識論的角度闡述矛盾對立統(tǒng)一的辯證關系及認識與實踐的重要性。
在上半章,老子一開始就舉了一系列現(xiàn)象界相反相成的辯證矛盾,如美與丑、善與惡、有與無、難與易、長與短、高與低和前與后等,來說明世界上萬事萬物皆是由矛盾組成的統(tǒng)一體,矛盾貫穿于一切事物的始終。并且闡明人們對事物“認知”的相對性。矛盾一方的產(chǎn)生,離不開另一方的存在,而且如果一方被絕對化,則會物極必反向另一方轉化。從而進一步論述了矛盾雙方對立統(tǒng)一且又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的辯證關系。
在下半章,老子著重論述如何將辯證規(guī)律運用于實踐,付諸有道者的行為及其重要性。老子首先提出了有道之人應遵循的行為準則,即“處無為之事,行不言之教”。這一主張實際上就是老子“天人合一”的道德觀,而構成老子道德觀的基礎就是自然觀與人倫觀的交融合一。道德觀具有兩大基本理念:一是“博愛無私”;二是“為而不妄”。
老子根據(jù)人們對事物認知的相對性原理并針對當時的社會現(xiàn)象,提出了“天人合一”的道德觀,一方面是勸導領導者要“處無為之事”,即不要“妄為”,不要亂加作為。另一方面是告誡領導者要“行不言之教”,這里的“不言之教”并不是指不要“言教”,而是指“身教要重于言教”,領導者必須以身作則、率先垂范,當民眾的表率。同時,要特別注意,老子所說的“不言”,并不是指“不說話”“不言語”,而是特指“不妄言”,即“不亂說話”“不亂表態(tài)”,不指手畫腳說教。老子還強調,作為領導者,必須要學習和踐行大自然的崇高美德,具有“無私和奉獻”的精神。即使功成名就,也不居功自夸,老子強調,有道之人要效仿大自然,順應萬物自行生長而不辭勞苦,生養(yǎng)萬物而不據(jù)為己有,為萬物盡力而不思圖報,大功告成而不自居。只有這樣做其功名才會永不消失。在老子看來,這種順應自然的道德觀,就是人生的最高境界。
本章說明,在有些版本中,“前后相隨”句后有“恒也”兩字。根據(jù)有關學者考證,疑為后人所添加,應刪除,故從。
(朱遠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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